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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9年后重大修改
发布时间:2016-08-05 15:25
7月25日,CFDA官网发布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时间为一个月。整个修订稿,最大的修改之处在于对于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的细化和进一步明确。目前的管理办法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共15章177条法则。此次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的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相比,在数量上减少至8章147条法则。删减的主要内容是关于药品注册流程的定义和条块式规定。
增加的最主要内容有:一、明确药审的原则为“透明、清晰、一致和可预见性”;二、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,对依法需要加快审评的药物优先审评;三、建立基于风险的技术审评、现场检查和注册检验制度;四、建立沟通交流制度,明确关于药审进展信息的定期公布;五、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专家咨询制度,增加对于专家咨询会意见作为技术审评结论的重要参考;六、建立争议解决机制;七、对于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注册申请不予批准外,也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的追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