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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:网上药店迎来飞检时代!

发布时间:2016-12-16 16:45

近日,媒体从湖北省食药监官网获悉,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《通知》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监测、网上巡查,采取飞行检查的形式,加大对辖区内网站的现场检查力度,对已取得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》的网站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,实地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。并要求企业应每季度向网站IP地址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提交网站运营情况报告,每年年底提交年度自查报告。

相对于此前安徽省每周网上检查监测不少于1次,实地检查(指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)每季度不少于2次的要求,湖北省食药监则更为严格。除了湖北省之外,安徽以及广东等地已经加强医药电商的监管,重点打击网售处方药以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广告等行为。其中,广东省食药监发布的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则针对网上药店与实体药店不同的交易方式,完善网上药店在药品展示、配送管理、销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。

《办法》要求,网上药店与实体药店的陈列摆放、销后退回等管理要求相一致。如《办法》对互联网药品经营企业网站药品展示进行了规范。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(c证企业),应当在网站页面的一级目录设置中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展示,用中文清晰标识产品类别。《办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C证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约定,购买行为一旦成立即不得撤销,非药品质量原因不得退换。退回药品应予销毁,并如实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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